东莞变更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提供资料
在东莞的企业变更国税登记证的前提是:纳税人因变更工商登记而需变更税务登记的,公司变更税务登记应填报《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或管理员调查报告,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涉及地址变动的提供);
(5)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6)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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