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东莞公司无照经营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依法设立,由工商部门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无照经营的,没收非法所得。无照经营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并处5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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