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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纳税人普通*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购进*录入
当从税务机关购买*后,要首先在购进*录入模块录入*购买信息。
1、操作说明
1) 点击导航图或菜单栏上机打票管理菜单上的“购进*录入”菜单进入购进*录入界面。如下图所示:
2) 进入购进*录入窗口,点击“新增”按钮后在上面的列表中进行 购进*的录入。录入完一项后,按回车(Enter)或Tab键程序自动将光标移至下一项。购买日期默认为数据录入的当天,日期请按购买*日期填写。*名称和份数这两项不需录入,系统会自动填入。录入完毕后,按“保存”按钮进行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后,系统会清空上面的录入表格。在新增的录入过程中,可以用“删除”按钮删除购买记录行。
[注意]:手写*录入时*号码起始号必须为整本*的第一张,*号码终止号必须为整本*的最后一张。(*号码起止号码之间可以有连续的几本*,并且*号码起止的位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保存。)(省通用机打*、省出口商品统一*、省收购统一*、印有企业名称普通*(自印*)和定额*无此限制)
3) 如要查找删除修改以前录入的*购买数据,请先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按*代码或购买日期进行查询,弹出的窗口如下图所示:
B) 输入查找条件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会查找出符合条件的购买记录。
C)当购进*为“印有企业名称”的*时,窗口会在录入代码的后方提示选择项,如果企业不勾选“卷式”系统自动默认“平推式”,勾选“卷式”则为卷式*。见下图:
D)如需删除,请先在上面的列表选中要删除的记录,然后点击“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是否删除的确认按钮,点击确定则删除当前记录,点击取消则不做删除。如下图:
E)如需修改记录,请先在上面的列表中选中要修改的记录,然后点击“修改”按钮,对当前*购买记录进行修改。
【注意】:如果要删除或修改的记录包含已经进行了开票或*录入的*号码,将不能被删除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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