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三)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四)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五)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六)经市质监局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七)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其他条件
八、申报所需的材料
(一)首次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申请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名,用人单位需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节能教育培训,有3个月以上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
4.市质监局指定的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结果通知单(1份);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6.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复审需要提交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申请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名,用人单位需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节能教育培训,且申请人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中断12个月以上及没有造成重大事故);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5.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增项需提交的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1份,申请表需申请人本人签名,用人单位需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节能教育培训,有3个月以上申请项目的实习经历);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份);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5.市质监局指定的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结果通知单(1份);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7.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资料。
九、申请表格
《东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东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十、办理的程序
(一)申请:考试合格的人员,由考试机构统一向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二)受理: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
(四)发证:对符合规定条件准予发证的人员,发证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员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予发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十一、事项有效期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四年复审一次。
十二、受理时限
1、资料审查5日,2、审核20日,3、发证10日。
十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按东莞市物价局相关标准收费。
十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主山高田坊莞温路178号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3120
电话:0769-23109926
十五、投诉电话
0769-23109928,0769-23109900
十六、备注
十七、申办对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