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首页>>东城公司注册>>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 ...

共1页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东莞注册公司
等级:普通会员
头衔: 账税行家
星数:
帖数:90
精华:5
积分:274
消息:
  查看资料
发布于:2014-07-24 11:52
字体大小:大中小 1#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提交材料

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转让的批准文件、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的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让的  批准文件;

 

  4、企业原主管部门(出资人)与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签署的转让协议(同一主管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划转可不  提交);

 

  5、企业法人《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

 

  6、企业法人章程(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7、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更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变动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公司的,企业应按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备案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文章来自: http://www.0769cxkj.com/dggsjc_show.asp?id=197

个人签名
「欢迎咨询辰信会计·15年本地老品牌·高效专业靠谱」为东莞深圳公司提供:工商财税 · 注册公司 · 代理记账 · 公司地址托管 · 公司注销 · 公司年检 ·  公司变更 ·  执照转让 ·  注册香港公司等代办服务 · 官方网站 www.0769xgcx.com
IP 属地:东莞
相关帖子
顶 0 踩 0
共1页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400-666-8052
400-666-8052
13424804848
13424804848
本地20年财税服务经验
×

消息内容

×
消息长度最多可添加100个汉字或者200个字母

回复内容

×

编辑回复内容

×